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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货仔香炸猪排未开店却不退款

中诉网本网追踪 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秦皇岛麦翁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秦皇岛市海港区道德街34号6层617室,而非河北省秦皇岛市金茂大厦13层,法定代表人:齐会生,股东:赵凤侠、齐会生,经营范围为:餐饮企业管理咨询;预包装食品的批发、零售;餐饮技术开发、技术转让;企业形象设计;企业管理咨询;其他机械设备的销售。

我叫马一清,现年38岁,是山西阳泉人,一直想自己创业。2019年11月我在网上看见明星陈小春代言的骨货仔香炸猪排,就在秦皇岛麦翁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官网上留下了电话。之后该公司负责招商的徐经理(手机:133032*5305[?] 微信:zuime*1853[?])打来电话,在互加了微信后,徐经理说加盟骨货仔香炸猪排名额有限,机会难得,做不做可以先来公司看看,无论是否达成协议都报销来回路费。

11月29日我就去到秦皇岛,11月30日上午有接待人员带领我去公司考察,市场部经理王伟(手机:137313*6234[?] 微信:tong*uhui[?])带我参观公司,品尝了骨货仔香炸猪排食品,然后我被带到接待室。11月30日我们正式签订骨货仔香炸猪排定金合同,合作区域为山西省阳泉市城区,然后我在海港区刘超小吃店的POS机(刷卡:POS机 终端:03639161 编号:8981303581*0385[?] 商户:海港区刘超小吃店)上刷卡交了20000元加盟订金。

回到家里我仔细一看与公司签订的骨货仔香炸猪排合同,发现合同上存在很多问题;后来家中有事也没有精力做这个项目,就跟公司人员商量能否退出加盟。过了一个星期也没有人答复,我只好找到市场部经理王伟,他说他做不了主。我与公司签订的是特色餐饮服务合同,只签了一年,根据特许经营管理条例这显然是不允许的。骨货仔香炸猪排加盟者在选址以及装修就要花费很多时间,一年期服务合同显然是不合理的。况且公司一直没有给我提供相应的服务,公司承诺的报销路费住宿费也没有兑现。

我想咨询中诉网(官方网址:www.zsw.org)这种情况怎么办?我的血汗钱还能挽回吗?恳求贵网帮帮我。

骨货仔香炸猪排佐证材料展示

(律所媒体机构人员,点击这里 申请免费入驻 查看大图)

  • 加盟合同共1张
  • 付款凭证共1张
  • 授权牌匾未上传
  • 配送清单未上传
  • 物流底单未上传
  • 宣传材料未上传
  • 考察费用共3张
  • 开店费用未上传
  • 货品照片未上传
  • 总部照片共1张
  • 聊天截图共2张

骨货仔香炸猪排收款账号公布

(公安税务法院人员,点击这里 发送单位公函 查看金额)

  • 刷卡:POS机,编号:8981303581*0385[?],商户:海港区刘超小吃店
  • 骨货仔香炸猪排媒体部门回复

    (抄送之后如有回复,点击这里 上传完整材料 查看内容)

    @公安部刑侦局 @河北省群众工作中心 @河北税务 @河北公安网络发言人 @河北省公安厅刑侦局 @河北公安网 @秦皇岛政务 @秦皇岛工商局 @秦皇岛市市场局 @秦皇岛税务 @秦皇岛公安网络发言人 @秦皇岛商务局 @港城e警事 @秦皇岛海港公安分局 @中国市场监管报 @参考消息 @人民法院报 @法制日报 @人民日报 @河北卫视-CHN创业梦 @河北广播电视台 @河北卫视 @河北法制报 @河北日报新商界 @河北日报 @秦皇岛电视台今日报道 @秦皇岛电视台法治民生 @秦皇岛第一直播 @秦皇岛晚报 @秦皇岛日报


  • @河北广播电视台回复:点击这里查看回复并按提示执行,否则极有可能导致投诉维权失败
  • 秦皇岛麦翁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秦皇岛市海港区道德街34号6层617室
  • 官网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金茂大厦13层
  • 免费电话:400-0335-007
  • 骨货仔香炸猪排投诉人员名单

    (如果您有相同遭遇,点击这里 发布投诉内容 共同维权)

    马一清 先生 山西省阳泉市 手机号码:1329***7071 查看联系方式参与集体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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