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决定书
京工商海异列字(2017)1917号
登记状态:存续 列入日期:2017-02-24 列入机关: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
中诉网本网追踪 北京活力之星商贸股份有限公司企业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金500万元,成立于2015年5月28日,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村南1号楼7层B792室,法定代表人:王秋明,股东:张生藩、王秋明,经营范围为:销售食品;销售针纺织品、服装、鞋帽、日用品、文化用品、体育用品、首饰、工艺品、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机械设备、电子产品、五金交电、家用电器、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
经查,你单位因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违反了《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或者《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或者《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现决定将你单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你单位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者本区(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
2017年0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