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丰台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决定书
京工商丰异列字(2017)455号
列入日期:2017-01-06 列入机关: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丰台分局
中诉网本网追踪 北京金隽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金100万元,成立于2014年4月11日,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丰台区太平桥小区46号楚湘宾馆120室,法定代表人:陈芳华,股东:刘华立、陈芳华,经营范围为:企业管理咨询;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推广;经济信息咨询;企业管理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销售服装鞋帽、日用品、针纺织品、五金交电、建筑材料、装饰材料。
经查,你单位因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违反了《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或者《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或者《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现决定将你单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你单位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者本区(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丰台分局
2017年01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