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大兴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决定书
京工商大异列字(2017)34号
登记状态:存续 列入日期:2017-01-05 列入机关: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大兴分局
中诉网本网追踪 北京鑫航英达机械科技有限公司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注册资金50万元,成立于2014年7月15日,注册地址为北京市大兴区兴华北路(二段)78号院152号2层,法定代表人和股东:吴立英,经营范围为: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销售机械设备、电子产品、金属材料、五金产品、电气设备、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家庭用品、工艺美术品、文化用品、体育用品、医疗器械(限Ⅰ类)、珠宝首饰、化妆品、服装、鞋帽、针纺织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维修机械设备(特种设备除外);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声乐技术培训;投资管理;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委托加工机械设备及零件。
经查,你单位因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违反了《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或者《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或者《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现决定将你单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你单位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者本区(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大兴分局
2017年01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