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大兴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决定书
京工商大异列字(2017)38号
登记状态:存续 列入日期:2017-01-05 列入机关: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大兴分局
中诉网本网追踪 北京雯元盛世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金2000万元,成立于2016年4月15日,注册地址为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镇宏业路9号院1号楼10层1013室,法定代表人:何姝雯,股东:何宝华、何姝雯,经营范围为: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会议服务(不含食宿);经济贸易咨询;礼仪服务;企业形象策划;电脑图文设计;文艺创作;体育运动项目经营(高危险性体育运动项目除外);舞蹈技术培训(不得面向全国招生);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婚姻服务(不含涉外婚姻);承办展览展示;舞台灯光、音响设计;销售文化用品。
经查,你单位因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违反了《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或者《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或者《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现决定将你单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你单位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者本区(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大兴分局
2017年01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