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大兴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决定书
京工商大异列字(2017)44号
登记状态:存续 列入日期:2017-01-05 列入机关: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大兴分局
中诉网本网追踪 北京金陆森修缮有限公司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金500万元,成立于2002年2月20日,注册地址为北京市大兴区青云店镇创业街9号,法定代表人:曹仲吉,股东:刘占文、陶智霞、彭占江、王吉荣、张洪亮、曹仲吉,经营范围为: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至2021年03月01日);租赁、维修建筑机械设备(建筑起重设备除外);销售五金交电、建筑材料、金属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化工危险品)。
经查,你单位因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违反了《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或者《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或者《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现决定将你单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你单位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者本区(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大兴分局
2017年01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