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大兴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决定书
京工商大异列字(2017)51号
登记状态:存续 列入日期:2017-01-05 列入机关: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大兴分局
中诉网本网追踪 北京金羽杰服装有限公司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金1000万元,成立于2004年5月12日,注册地址为北京市大兴区青云店镇工业区7号,法定代表人:陆文臣,股东:陆文臣、林娜,经营范围为:普通货运(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7年07月31日);制造、销售服装;销售日用品、五金、机械电子设备、建材、铝合金、塑钢门窗、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不含一类易制毒化学品)、装饰材料、办公用品;技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道路货运代理。
经查,你单位因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违反了《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或者《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或者《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现决定将你单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你单位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者本区(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大兴分局
2017年01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