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大兴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决定书
京工商大异列字(2017)92号
登记状态:存续 列入日期:2017-01-05 列入机关: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大兴分局
中诉网本网追踪 北京中盛云科科贸有限公司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注册资金30万元,成立于2015年9月18日,注册地址为北京市大兴区金星西路5号及5号院4号楼904室,法定代表人和股东:胡力阳,经营范围为:技术服务、开发、咨询、推广、转让;销售工艺美术品、五金产品(不含三轮摩托车及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家庭用品、针纺织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卫生间用具、照相器材、机械设备、电子产品、体育用品、金属材料;投资咨询;财务咨询(不得开展审计、验资、查帐、评估、会计咨询、代理记账等需经专项审批的业务,不得出具相应的审计报告、验资报告、查账报告、评估报告等文字材料)。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投资管理;会议服务(不含食宿);经济贸易咨询;知识产权代理(专利代理除外);销售食品。
经查,你单位因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违反了《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或者《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或者《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现决定将你单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你单位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者本区(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大兴分局
2017年01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