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决定书
京工商海异列字(2017)16号
登记状态:存续 列入日期:2017-01-05 列入机关: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
中诉网本网追踪 北京金博汇通科技有限公司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金50万元,成立于2011年6月13日,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08号1号楼701室,法定代表人:于丹丹,股东:张艳峰、刘蕊、于丹丹,经营范围为: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推广;市场调查;投资咨询;经济贸易咨询;家居装饰;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销售文化用品、电子产品、通讯设备、机械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
经查,你单位因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违反了《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或者《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或者《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现决定将你单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你单位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者本区(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
2017年01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