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丰台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决定书
京工商丰异列字(2017)141号
列入日期:2017-01-06 列入机关: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丰台分局
中诉网本网追踪 北京恒义通宝商贸有限公司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注册资金50万元,成立于2009年4月17日,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丰台区长辛店大街81号,法定代表人和股东:叶金兴,经营范围为:零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含熟食)、乳制品(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食品流通许可证有效期至2016年8月22日);销售针纺织品、日用品、五金交电、电器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塑料制品、橡胶制品、文具用品、体育用品、服装、鞋帽、工艺品、汽车配件、通讯设备;打字、复印;物业管理;出租商业用房;投资管理。
经查,你单位因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或者《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和《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或者《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现决定将你单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你单位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者本区(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丰台分局
2017年01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