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决定书
京工商朝异列字(2016)73677号
登记状态:存续 列入日期:2016-07-21 列入机关: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
中诉网本网追踪 北京鹏鹤传承商贸有限公司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金10万元,成立于2013年12月31日,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中路24号院6号楼8层6883室,法定代表人:邢鹏,股东:邢鹏、李鹤,经营范围为:销售日用品、针纺织品、厨房用具、卫生间用具、服装、鞋帽、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文具用品;技术推广服务;经济贸易咨询;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电脑图文设计;销售建筑材料、装饰材料、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
经查,你单位因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违反了《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或者《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或者《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现决定将你单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你单位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者本区(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
2016年0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