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决定书
京工商朝异列字(2016)73667号
登记状态:存续 列入日期:2016-07-21 列入机关: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
中诉网本网追踪 艾海德(北京)贸易有限公司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金10万元,成立于2013年10月24日,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中路24号院6号楼2层6278,法定代表人:周海越,股东:王红帅、张淑英、周海越,经营范围为:销售文具用品、针纺织品、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电子产品、日用品、体育用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服装、鞋帽、工艺品、珠宝首饰、电子产品、家用电器、花卉、I类医疗器械、汽车配件、建材、金属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经济贸易咨询;投资咨询;投资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技术推广服务;教育咨询(不含出国留学咨询及中介服务);企业策划;财务咨询(不得开展审计、验资、查帐、评估、会计咨询、代理记帐等需经专项审批的业务,不得出具相应的审计报告、验资报告、查帐报告、评估报告等文字材料);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经查,你单位因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违反了《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或者《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或者《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现决定将你单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你单位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者本区(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
2016年0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