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维权的成功率,中诉网携手律师正式推出“联合两个或两个以上投诉人,每个人预交两千元诉状代写;联合三个或三个以上投诉人,每个人预交三千元集体起诉”专业法律服务
行业站餐饮 - 服装 - 美容 - 家居 - 建材 - 饰品 - 新兴 - 教育更多 地方站 杭州 - 北京 - 广州 - 武汉 - 郑州 - 深圳 - 上海 - 合肥 - 衢州更多

潮宅全屋整装加盟不退预留费用

中诉网本网追踪 1、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河南潮宅装配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12月26日,注册地址为河南省周口市项城市东方大道产业集聚区经五路68号,法定代表人和股东:陈雄,已于2020年9月15日注销营业执照,目前属于非法经营。2、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商务部核查,河南潮宅装配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虽已注册“潮宅”第36081844号第19类建筑材料商品商标,但河南潮宅装配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和“潮宅”品牌没有进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

我叫姬占卫,河南省汝州市人,2020年4月份接到河南潮宅装配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推销员打来的电话,向我介绍潮宅全屋整装并邀请我过去考察。推销员承诺公司报销路费和食宿,如果达成合作意向,还免加盟费并无偿提供技术,后期样板间的设计、安装和人员培训等等全部免费。

4月3日,我来到公司考察。接待我的是李经理(手机:158967*0991[?] 微信:158967*0991[?]),热情介绍了潮宅全屋整装加盟流程,还参观了相关产品。参观结束后,李经理对我说,潮宅全屋整装现在招商非常火爆,让我手机转账5000元给他予留名额,如果有意合作10日内交清120000元费用。我觉得预留个名额考虑一下也行,就给他转了5000元预留费用。4月3日我们正式签订潮宅全屋整装经销商申请单,合作区域为河南省平顶山市汝州市,经销级别为经销商。

回家后我和家人说了准备加盟潮宅全屋整装,又在网上通过多种渠道详细查询,了解到潮宅全屋整装信誉非常不好。于是,我再次来到公司要求退款。他们不仅不同意,还将合同日期改为2021年4月3日。我说不退钱也可以,但要给相等价值的潮宅全屋整装板材,他们也拒绝了,还要我4月3日前补齐费用,否则交的定金作废。

现在,我给他们打电话没人接,发微信没人回。我上有80多岁的父母,下有4个正在上学的孩子,全靠我一个人打工挣钱养活。今年疫情没有多少收入,为了这次考察,来回路费就花了2000多元,这可是我们农民工的血汗钱啊。眼见退钱已经无望,我只能求助中诉网(官方网址:www.zsw.org)了。他们公司的业务代表是舒广芳,营销经理是樊志军(手机:158394*1772[?] 微信:158394*1772[?]),如果跟进维权有需要,我可以提供他们的联系方式。

潮宅全屋整装佐证材料展示

(律所媒体机构人员,点击这里 申请免费入驻 查看大图)

  • 加盟合同共1张
  • 付款凭证共1张
  • 授权牌匾未上传
  • 配送清单未上传
  • 物流底单未上传
  • 宣传材料未上传
  • 考察费用未上传
  • 开店费用未上传
  • 货品照片未上传
  • 总部照片未上传
  • 聊天截图未上传

潮宅全屋整装政府媒体回复

(抄送之后如有回复,点击这里 上传完整材料 查看内容)

@公安部刑侦局 @河南市场监管 @河南税务 @平安中原 @河南经侦 @周口信访 @周口工商 @平安周口 @周口商务-招商 @平安项城 @中国市场监管报 @参考消息 @人民法院报 @法制日报 @人民日报 @河南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 @河南法治频道 @河南公共频道 @河南电视台 @河南卫视 @东方今报 @河南商报 @河南日报 @大河报 @民生报道栏目 @周口晚报zkwb @周口日报


  • @东方今报回复:点击这里查看回复并按提示执行,否则极有可能导致投诉维权失败
  • @平安周口回复:点击这里查看回复并按提示执行,否则极有可能导致投诉维权失败
  • @大河报回复:点击这里查看回复并按提示执行,否则极有可能导致投诉维权失败
  • @河南税务回复:点击这里查看回复并按提示执行,否则极有可能导致投诉维权失败
  • @平安中原回复:点击这里查看回复并按提示执行,否则极有可能导致投诉维权失败
  • 河南潮宅装配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河南省周口市项城市东方大道产业集聚区经五路68号
  • 潮宅全屋整装投诉人员名单

    (如果您有相同遭遇,点击这里 发布投诉内容 共同维权)

    姬占卫 先生 河南省平顶山市 手机号码:1315***9728 查看联系方式参与集体起诉

    免责声明:投诉内容系投诉人提交发布,仅代表投诉人观点,不代表中诉网立场。本网追踪根据政府公开信息和用户提供数据自动生成,投诉过程中提交的各类佐证材料均为投诉人上传公示。对上述内容和材料,中诉网不进行实质审查,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各网站、报社、杂志社、电台、电视台引用、摘编、转载或以其他任何方式使用时,必须以资料性等公共免费信息为目的,并且不得对中诉网的内容原意进行曲解和修改,否则中诉网有权拒绝其使用并追究其侵权责任。按照投诉规定,投诉内容一经发布只能由投诉人本人删除,中诉网没有权限删除合法的投诉内容,解决投诉务必同时要求投诉人删除投诉内容。
    我要支持:0顶一下|我要反对:0踩一下 收藏本文纠错内容打印页面

    该公司同一项目的加盟投诉:
    潮宅全屋整装加盟不退预留费用 0.7万元

    政府媒体导航 关注我们:

    提建议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