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决定书
京工商开异列字(2015)9219号
登记状态:存续 列入日期:2015-07-08 列入机关: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
中诉网本网追踪 北京辉满利盈商贸有限公司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金50万元,成立于2012年4月13日,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高粱桥斜街19号院内20号楼中洋宾馆2213,法定代表人和股东:张娟,经营范围为: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机械设备、文化用品、五金、交电、建筑材料、金属材料、工艺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汽车零配件、服装、鞋帽、日用杂货、通讯设备、体育用品、医疗器械i类;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工程勘察设计。
经查,你单位因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或者《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和《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或者《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第十条)的规定,现决定将你单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你单位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者本区(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
2015年07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