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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决定书

登记状态:存续  列入日期:2025-03-06  列入机关: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诉网本网追踪 食光(上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金500万元,成立于2009年9月23日,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潘园公路1800号2号楼131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区),法定代表人:陈倩倩,股东:柯叶君、陈志永、崔雄,经营范围为:餐饮企业管理(不含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管理,设计、制作各类广告,文化艺术交流策划,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建筑装潢工程及设计,会展服务,餐饮设备、日用品、文化用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食光(上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于2025年3月6日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被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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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公司全部项目的加盟网站:
第1佳大鸡排加盟网站 食光(上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该公司全部项目的加盟投诉:
第1佳大鸡排多次拖延不退还押金 26.2万元
该公司全部项目的市监处罚:
第1佳大鸡排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崇明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沪工商崇案处字(2015)第300201510015号
该公司全部项目的法院裁判:
第1佳大鸡排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一审民事裁定书 (2021)沪0104民初33676号
第1佳大鸡排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民事判决书 (2013)浙温知终字第114号
第1佳大鸡排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一审民事判决书 (2012)温瓯知初字第20号
第1佳大鸡排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民事判决书 (2012)浙温知初字第117号
第1佳大鸡排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民事判决书 (2012)浙温知初字第118号
第1佳大鸡排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民事判决书 (2012)浙温知初字第112号
第1佳大鸡排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一审民事判决书 (2012)温鹿保字第8号
第1佳大鸡排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一审民事判决书 (2012)温鹿保字第9号
第1佳大鸡排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一审民事判决书 (2012)温鹿保字第7号
第1佳大鸡排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一审民事判决书 (2012)温鹿保字第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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