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决定书
京工商海异列字(2017)1952号
登记状态:存续 列入日期:2017-02-24 列入机关: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
中诉网本网追踪 北京东方盛亚商贸有限公司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注册资金300万元,成立于2015年4月13日,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村南1号楼7层7587室,法定代表人和股东:李晓建,经营范围为:销售服装、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机械设备、煤炭(不在北京地区开展实物煤的交易、储运活动)、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金属材料、汽车零配件、医疗器械I类、首饰、文化用品、日用杂货、家用电器、针纺织品、工艺品、化妆品、箱包;企业管理;经济贸易咨询;市场调查;企业策划;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咨询;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营业性演出)。
经查,你单位因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违反了《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或者《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或者《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现决定将你单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你单位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者本区(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
2017年0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