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东城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决定书
京工商东异列字(2017)122号
列入日期:2017-01-25 列入机关: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东城分局
中诉网本网追踪 北京合合佳慧商贸有限公司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注册资金500万元,成立于2014年8月26日,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南竹杆胡同2号银河搜候中心5层20616-A0996,法定代表人和股东:牟文春,经营范围为:经济贸易咨询;投资咨询;投资管理;资产管理;公共关系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教育咨询(不含中介服务);技术推广服务;会议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企业管理;销售文化用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五金交电、机械设备、电子产品、机械设备、煤炭(不在北京地区开展实物煤交易、储运活动)、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材料、金属矿石、非金属矿石。(“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
经查,你单位因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违反了《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或者《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或者《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现决定将你单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你单位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者本区(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东城分局
2017年0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