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东城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决定书
京工商东异列字(2017)127号
列入日期:2017-01-25 列入机关: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东城分局
中诉网本网追踪 北京大成汉邦商贸有限公司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金200万元,成立于2014年11月13日,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南竹杆胡同2号银河搜候中心5层20616-A1104,法定代表人:姚基荣,股东:蒋东明、赵蓓、姚基荣、王爱英、梁栋,经营范围为:零售珠宝首饰、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医疗器械(限I、II类)、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机械设备、通讯设备、体育用品、工艺品、针纺织品、服装、鞋帽、日用品、文化用品;经济贸易咨询;技术推广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教育咨询(不含中介服务);旅游信息咨询;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承办展览展示;会议服务;资产管理;企业管理;计算机技术培训(不得面向全国招生);舞蹈技术培训(不得面向全国招生);企业策划;营销策划;影视策划;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经查,你单位因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违反了《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或者《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或者《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现决定将你单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你单位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者本区(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东城分局
2017年0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