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丰台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决定书
京工商丰异列字(2017)64号
登记状态:存续 列入日期:2017-01-05 列入机关: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丰台分局
中诉网本网追踪 北京春兴爱融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企业类型为有限合伙企业,成立于2015年6月9日,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中路40号院1号楼1184,法定代表人:赵春霞,股东:赵春霞、谷云,经营范围为: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经济信息咨询;项目投资;企业管理;房地产信息咨询;财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技术推广服务;(1、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交易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向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
经查,你单位因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违反了《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或者《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或者《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现决定将你单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你单位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者本区(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丰台分局
2017年01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