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丰台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决定书
京工商丰异列字(2017)67号
登记状态:存续 列入日期:2017-01-05 列入机关: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丰台分局
中诉网本网追踪 北京醇香泉酒业有限公司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金50万元,成立于2015年6月4日,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中路40号院1号楼1023,法定代表人:韩福绵,股东:韩福绵、韩武勋,经营范围为:销售食品、新鲜水果、建筑材料、五金交电、汽车配件、金属材料、体育用品、文化用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针纺织品、服装鞋帽;仓储服务;经济信息咨询;企业管理;种植果树、花卉、草坪;酿酒技术开发;委托加工酒。
经查,你单位因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违反了《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或者《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或者《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现决定将你单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你单位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者本区(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丰台分局
2017年01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