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丰台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决定书
京工商丰异列字(2017)69号
登记状态:存续 列入日期:2017-01-05 列入机关: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丰台分局
中诉网本网追踪 北京大昌坤昊商贸有限公司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金200万元,成立于2014年6月11日,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中路40号院1号楼2214,法定代表人和股东:杨月华,经营范围为:室内装饰工程设计;销售珠宝首饰、家具、五金交电、针纺织品、工艺品、家用电器、电子产品;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推广;会议服务;婚庆服务;承办展览展示;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市场调查;货运代理;仓储服务;维修计算机;经济信息咨询;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电脑图文设计;劳务服务;清洁服务;机械设备租赁。
经查,你单位因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违反了《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或者《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或者《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现决定将你单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你单位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者本区(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丰台分局
2017年01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