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丰台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决定书
京工商丰异列字(2017)94号
登记状态:存续 列入日期:2017-01-05 列入机关: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丰台分局
中诉网本网追踪 北京光格佳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金500万元,成立于2011年6月13日,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中路40号院1号楼2103,法定代表人:魏树学,股东:王伟、魏树学,经营范围为: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承办展览展示;会议服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经济信息咨询;技术推广服务;销售文化用品、电子产品、日用品。
经查,你单位因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违反了《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或者《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或者《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现决定将你单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你单位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者本区(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丰台分局
2017年01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