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丰台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决定书
京工商丰异列字(2015)174号
登记状态:存续 列入日期:2015-03-23 列入机关: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丰台分局
中诉网本网追踪 北京京晨维露花卉有限公司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注册资金100万元,成立于2014年4月2日,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丰台区郑王坟南6号E座208号,法定代表人和股东:刘露,经营范围为:销售花卉、建筑材料、日用品、工艺品;会议服务;婚庆服务;室内装饰工程设计;城市园林绿化施工;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工程技术咨询;工程造价咨询;投资管理;企业策划;机械设备租赁;花卉租摆;仓储服务;货运代理。
经查,你单位因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违反了《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或者《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或者《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现决定将你单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你单位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者本区(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丰台分局
2015年0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