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通州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决定书
京工商通异列字(2015)773号
登记状态:存续 列入日期:2015-07-09 列入机关: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通州分局
中诉网本网追踪 帕罗斯(北京)化妆品有限公司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金100万元,成立于2004年6月15日,注册地址为北京市通州区新华大街256号通州商业大厦9-6号,法定代表人:刘雪峰,股东:田华、刘雪峰,经营范围为:销售化妆品、化工厂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护发洗发用品、木制品、电子产品;技术推广;经济贸易咨询。
经查,你单位因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或者《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和《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或者《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第十条)的规定,现决定将你单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你单位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者本区(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通州分局
2015年07月0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