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丰台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决定书
京工商丰异列字(2015)6059号
登记状态:存续 列入日期:2015-07-09 列入机关: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丰台分局
中诉网本网追踪 北京康安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丰台分公司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法人独资),成立于2014年6月30日,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丰台区丰台镇北大街南里菜蔬门市部1幢1号,法定代表人和股东:米志广,经营范围为:物业管理;批发预包装食品、食用农产品(含冷鲜畜禽产品);零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不含熟食)、乳制品(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食用农产品(含水产品、含冷鲜畜禽产品)(食品流通许可证有效期至2017年9月17日);种植蔬菜;技术推广服务;仓储服务;销售新鲜蔬菜、新鲜水果、文具用品、化肥、日用品、谷物、薯类、豆类;农业机械租赁;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经查,你单位因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或者《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和《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或者《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第十条)的规定,现决定将你单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你单位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者本区(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丰台分局
2015年07月0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