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决定书
京工商朝异列字(2015)25429号
登记状态:存续 列入日期:2015-11-05 列入机关: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
中诉网本网追踪 北京查特豪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金50万元,成立于2008年9月4日,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72号11号楼2106室,法定代表人:丛培芹,股东:丛培芹、李秀梅,经营范围为:销售定型包装食品、酒类、定型包装桶装饮用水;工程勘察、设计;专业承包;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销售新鲜蔬菜、新鲜水果、未加工的谷物、日用品、首饰、工艺品、家具、建筑材料、五金交电、装饰材料、家用电器、针纺织品、服装鞋帽、厨房及卫生间用具、体育用品、焦炭、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文具用品、通讯设备、机械设备、汽车配件、乐器、I类医疗器械;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企业管理咨询;经济贸易咨询;票务代理;承办展览展示活动;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
经查,你单位因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违反了《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或者《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或者《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现决定将你单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你单位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者本区(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
2015年11月0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