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决定书
京工商首异列字(2015)16号
登记状态:存续 列入日期:2015-07-09 列入机关: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中诉网本网追踪 北京星谷自动售货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作),注册资金35万美元,成立于1994年10月10日,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首都机场西平街12号,法定代表人:付占方,股东:北京市天竺林业开发公司、韩国自动售货技术研究所、付占方,经营范围为:生产系列自动售货机、电子除烟雾机、全自动电子煎药锅、磁化净水器;销售自产产品。
经查,你单位因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或者《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和《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或者《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第十条)的规定,现决定将你单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你单位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或者北京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5年07月0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