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决定书
登记状态:存续 列入日期:2016-07-14 列入机关: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中诉网本网追踪 武汉吉之海科技有限公司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金50万元,成立于2010年11月23日,注册地址为武汉东湖开发区高新四路1号武汉万科魅力之城二区A3单元10层02号,法定代表人:田畅,股东:王新龙、陈汉军、田畅,经营范围为:电力设备及零件的研发及销售;电子电声产品、机械加工用具、建筑材料的销售;建筑工程设计、施工。(上述范围中国家有专项规定需经审批的项目经审批后或凭有效许可证方可经营)。
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武汉吉之海科技有限公司于2016年7月14日因2015年度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被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