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决定书
登记状态:存续 列入日期:2016-07-14 列入机关: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中诉网本网追踪 武汉李双龙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金50万元,成立于2013年8月22日,注册地址为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关山二路特1号武汉国际企业中心3幢,法定代表人:李杰,股东:李冲、李杰、吴龙、吴迪,经营范围为:建筑装饰材料、环保材料、金属材料销售;土石方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给水工程施工;钢结构工程设计、开发;苗木、花卉种植、销售。(上述经营范围中,国家有专项规定须经审批的项目,经审批后或凭有效许可证方可经营)。
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武汉李双龙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于2016年7月14日因2015年度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被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