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决定书
登记状态:存续 列入日期:2016-07-14 列入机关: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中诉网本网追踪 武汉新都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金9800万元,成立于2009年8月31日,注册地址为武汉市洪山区民族大道158号光谷时间广场6楼,法定代表人:王发娟,股东:武汉新都房地产策划有限公司、王发娟,经营范围为:物业管理及配套服务;物业租赁代理;家政服务;水电安装;绿化工程及花木租售;五金交电建材经营;房地产咨询及房地产经纪;经济信息咨询;文化艺术活动交流策划(不含营业性演出);企业形象策划;广告代理、发布;计算机系统服务;技术推广服务;服装、箱包、针织鞋帽、配饰、五金交电、办公用品、体育用品、电子产品、数码产品、家电、化妆品、卫生用品、户外用品、家居建材、日用品、汽车用品、首饰的批发兼零售。(以上经营范围中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审批后凭许可证经营)。
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武汉新都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于2016年7月14日因2015年度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被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