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决定书
登记状态:存续 列入日期:2016-07-14 列入机关: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中诉网本网追踪 武汉市东新春和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金9212.33万元,成立于2010年11月15日,注册地址为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花山街道春和村民委员会,法定代表人:雷春生,股东:毕道华、程小凤、丁承德、肖永双、肖长正、雷春生,经营范围为:日用百货、五金交电、建筑材料销售;光电子、农业高科技开发;旅游生态园开发;房地产;建筑装饰工程设计、施工;物业管理;物流信息代理及仓储(化学危险品除外)服务;园林绿化;花卉乔木育种。
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武汉市东新春和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6年7月14日因2015年度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被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