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大兴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决定书
京工商大异列字(2015)3180号
登记状态:存续 列入日期:2015-10-23 列入机关: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大兴分局
中诉网本网追踪 北京龙甲防盗门销售有限公司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金30万元,成立于1999年1月11日,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定福庄天泰定福苑12-1,法定代表人:荣绍起,股东:荣绍起、荣绍纯,经营范围为:零售防盗门、百货、五金交电(不从事实体店铺经营)、机械设备、电器设备、汽车配件、金属材料、建筑材料(不从事实体店铺经营)、装饰材料(不从事实体店铺经营)、锁具、文具用品;经济信息咨询服务;劳务服务;普通货物运输;开锁;配钥匙。
经查,你单位因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违反了《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或者《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或者《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现决定将你单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你单位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者本区(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大兴分局
2015年10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