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决定书
京工商海异列字(2016)29009号
登记状态:存续 列入日期:2016-05-25 列入机关: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
中诉网本网追踪 北京和瓶文化交流中心(有限合伙)企业类型为有限合伙企业,成立于2014年8月12日,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德政路南茉莉园甲19号楼2层A-2027号,法定代表人和股东:刘峰,经营范围为:承办展览展示活动;经济贸易咨询;会议服务;公共关系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营业性演出);企业策划、设计。
经查,你单位因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违反了《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或者《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或者《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现决定将你单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你单位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者本区(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
2016年0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