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丰台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决定书
京工商丰异列字(2016)9352号
登记状态:存续 列入日期:2016-05-25 列入机关: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丰台分局
中诉网本网追踪 北京时代金华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注册资金10万元,成立于2013年3月25日,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丰台区光彩路67号院1号楼1至2层08,法定代表人和股东:刘斌,经营范围为:图书、报纸、期刊零售(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5年12月31日);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承办展览展示;会议服务;文艺创作;电脑图文设计;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推广;体育运动项目经营;销售文具用品、体育用品、日用品。
经查,你单位因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违反了《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或者《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或者《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现决定将你单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你单位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者本区(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丰台分局
2016年0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