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决定书
京工商朝异列字(2015)24989号
登记状态:存续 列入日期:2015-11-04 列入机关: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
中诉网本网追踪 北京宏升众达商贸有限公司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注册资金50万元,成立于2014年4月11日,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石门村路二院(库区)24幢3层3053,法定代表人和股东:田希,经营范围为:销售文具用品、建筑材料、五金交电、金属材料、矿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Ⅰ类医疗器械、电子产品、机械设备、汽车配件、电子产品、日用品、酒店用品、针纺织品、家具、工艺品、珠宝首饰、通讯设备、服装、鞋帽、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技术推广服务。
经查,你单位因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或者《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和《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或者《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现决定将你单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你单位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者本区(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
2015年11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