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大兴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决定书
京工商大异列字(2016)4134号
登记状态:存续 列入日期:2016-03-11 列入机关: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大兴分局
中诉网本网追踪 北京长胜物流有限公司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金1000万元,成立于2014年4月2日,注册地址为北京市大兴区魏善庄镇西沙窝村民委员会北100米北京市西沙窝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内17号,法定代表人和股东:杨其胜,经营范围为:普通货运(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8年03月31日);仓储服务(需要专项审批的项目除外);销售建筑材料、装饰材料、五金产品、针纺织品、文具用品、摄影器材、厨具、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不含一类易制毒化学品)、体育用品、汽车零配件、家庭用品、电子产品、机械设备、电气设备、服装、鞋帽、金属材料、农机配件、润滑油、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农药(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化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家居装饰;租赁建筑机械设备;保洁服务;计算机技术开发、转让;图文设计;打字;复印;照相服务;道路货运代理。
经查,你单位因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违反了《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或者《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或者《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现决定将你单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你单位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者本区(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大兴分局
2016年0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