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决定书
京工商朝异列字(2015)26778号
登记状态:存续 列入日期:2015-11-16 列入机关: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
中诉网本网追踪 北京盛昌恒远商贸有限公司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金10万元,成立于2013年10月25日,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崔各庄乡草场地村114号内2层2257室,法定代表人和股东:陈小燕,经营范围为:物业管理;销售建材、五金交电、电子产品、日用品、新鲜蔬菜、未经加工的干果、服装鞋帽、机械设备、金属材料、工艺品、文具用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汽车配件、摩托车配件、医疗器械(I类);技术推广服务;投资咨询;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汽车租赁(不含九座以上客车);会议及展览服务;企业策划;电脑图文设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酒店管理。
经查,你单位因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违反了《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或者《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或者《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现决定将你单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你单位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者本区(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
2015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