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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商务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处罚日期:2016-01-11  处罚内容: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罚款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处罚机关:北京市商务委员会

中诉网本网追踪 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北京泊之利乐国际商贸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永兴路25号1号楼C座3F12号,法定代表人:张雪亮,股东:付凯、张金山、张雪亮,经营范围为:销售货架、日用品、化妆品、文化用品、电子产品、服装服饰、针纺织品、医疗器械(限I类)、食用农产品、花卉、机械设备;承办展览展示;技术推广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种植蔬菜、花卉、中草药、水果、薯类、豆类、谷物;农业技术开发、服务;预包装食品销售、不含冷藏冷冻食品;特殊食品销售、限婴幼儿配方乳粉(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2年08月17日)。

以下当事人因从事商业特许经营活动时只拥有1个直营店且经营时间超过1年的行为,违反《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七条第二款“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至少2个直营店,并且经营时间超过1年”的规定,市商务委依法对当事人作出了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依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七条第二款、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当事人:北京泊之利乐国际商贸有限公司
  二、法定代表人:张雪亮
  三、住所: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永兴路25号1号楼C座3F12号
  四、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罚款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五、处罚依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
  六、处罚日期:2016年1月11日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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