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决定书
京工商海异列字(2017)2063号
登记状态:存续 列入日期:2017-02-24 列入机关: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
中诉网本网追踪 中融国邦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金10000万元,成立于2008年6月27日,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南路29号院3号楼4层4275室,法定代表人:李国占,股东:李佳宁、李国占、刘辰洋、赵汉卿、赵亦卿,经营范围为:非证券业务的投资管理、咨询。(不得从事下列业务:1、发放贷款;2、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或金融衍生品交易;3、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4、对除被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提供担保);项目投资;资产管理;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经济贸易咨询;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营业性演出);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
经查,你单位因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违反了《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或者《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或者《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现决定将你单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你单位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者本区(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
2017年0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