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丰台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决定书
京工商丰异列字(2017)1337号
列入日期:2017-01-13 列入机关: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丰台分局
中诉网本网追踪 北京瑞民印艺科技有限公司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金10万元,成立于2013年5月9日,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丰台区贾家花园15号院7号楼3F-07,法定代表人:宋大明,股东:张欣、宋大明,经营范围为:室内装饰工程设计;销售五金交电、家具、家用电器、通讯设备、办公设备、体育用品、建筑材料、装饰材料、五金交电、文具用品、服装服饰、鞋帽、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汽车配件、珠宝首饰、工艺美术品、机械设备、电子产品、仪器仪表、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推广服务、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电脑图文设计;承办展览展示;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
经查,你单位因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违反了《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或者《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或者《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现决定将你单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你单位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者本区(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丰台分局
2017年0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