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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追踪:1、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济南英格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前身为济南煜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二环东路3218号B201室,而非山东省济南市高新技术发展大厦,法定代表人和股东:连士凤,经营范围为:智能光学仪器、电子产品、仪器仪表、针纺织品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美甲服务;批发、零售:化妆品、服装鞋帽、文具、办公用品、体育用品、日用品、汽车配件、工艺美术品、洗涤用品;展台、展架的设计及安装。2、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核查,济南英格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和股东连士凤没有注册“魔迪尔”商标。3、通过商务部核查,济南英格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和“魔迪尔”品牌没有进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
裁判日期:04月13日 文书类型:民事判决书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本网追踪:1、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上海苑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0万元,成立于2015年11月24日,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闵行区联航路1188号10幢1层E(105)3单元,而非上海市闵行区三鲁公路浦江智谷10号楼,法定代表人:薛晓光,股东:郑琦、薛晓光,经营范围为:从事计算机信息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软件开发,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计算机服务(除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市场营销策划,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不得从事社会调查、社会调研、民意调查、民意测验),商务咨询(除经纪),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电子产品、针纺织品、家具、家居用品、化妆品、服装服饰、皮具箱包、玩具、日用百货销售。2、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核查,上海苑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虽于2016年3月3日申请注册“好家长”第19203552号第20类家具商品商标,但截止2016年8月10日商标仍未初审公告。3、通过商务部核查,上海苑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和“好家长”品牌没有进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
裁判日期:02月12日 文书类型:民事判决书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本网追踪:1、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济南英格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前身为济南煜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二环东路3218号B201室,而非山东省济南市高新技术发展大厦,法定代表人和股东:连士凤,经营范围为:智能光学仪器、电子产品、仪器仪表、针纺织品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美甲服务;批发、零售:化妆品、服装鞋帽、文具、办公用品、体育用品、日用品、汽车配件、工艺美术品、洗涤用品;展台、展架的设计及安装。2、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核查,济南英格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和股东连士凤没有注册“魔迪尔”商标。3、通过商务部核查,济南英格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和“魔迪尔”品牌没有进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
裁判日期:02月01日 文书类型:民事判决书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本网追踪:1、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上海苑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0万元,成立于2015年11月24日,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闵行区联航路1188号10幢1层E(105)3单元,而非上海市闵行区三鲁公路浦江智谷10号楼,法定代表人:薛晓光,股东:郑琦、薛晓光,经营范围为:从事计算机信息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软件开发,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计算机服务(除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市场营销策划,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不得从事社会调查、社会调研、民意调查、民意测验),商务咨询(除经纪),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电子产品、针纺织品、家具、家居用品、化妆品、服装服饰、皮具箱包、玩具、日用百货销售。2、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核查,上海苑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虽于2016年3月3日申请注册“好家长”第19203552号第20类家具商品商标,但截止2016年8月10日商标仍未初审公告。3、通过商务部核查,上海苑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和“好家长”品牌没有进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
裁判日期:12月28日 文书类型:执行裁定书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本网追踪:1、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上海苑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0万元,成立于2015年11月24日,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闵行区联航路1188号10幢1层E(105)3单元,而非上海市闵行区三鲁公路浦江智谷10号楼,法定代表人:薛晓光,股东:郑琦、薛晓光,经营范围为:从事计算机信息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软件开发,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计算机服务(除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市场营销策划,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不得从事社会调查、社会调研、民意调查、民意测验),商务咨询(除经纪),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电子产品、针纺织品、家具、家居用品、化妆品、服装服饰、皮具箱包、玩具、日用百货销售。2、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核查,上海苑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虽于2016年3月3日申请注册“好家长”第19203552号第20类家具商品商标,但截止2016年8月10日商标仍未初审公告。3、通过商务部核查,上海苑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和“好家长”品牌没有进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
裁判日期:09月29日 文书类型:民事判决书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本网追踪:1、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上海苑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0万元,成立于2015年11月24日,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闵行区联航路1188号10幢1层E(105)3单元,而非上海市闵行区三鲁公路浦江智谷10号楼,法定代表人:薛晓光,股东:郑琦、薛晓光,经营范围为:从事计算机信息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软件开发,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计算机服务(除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市场营销策划,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不得从事社会调查、社会调研、民意调查、民意测验),商务咨询(除经纪),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电子产品、针纺织品、家具、家居用品、化妆品、服装服饰、皮具箱包、玩具、日用百货销售。2、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核查,上海苑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虽于2016年3月3日申请注册“好家长”第19203552号第20类家具商品商标,但截止2016年8月10日商标仍未初审公告。3、通过商务部核查,上海苑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和“好家长”品牌没有进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
裁判日期:06月21日 文书类型:民事判决书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本网追踪:1、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上海苑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0万元,成立于2015年11月24日,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闵行区联航路1188号10幢1层E(105)3单元,而非上海市闵行区三鲁公路浦江智谷10号楼,法定代表人:薛晓光,股东:郑琦、薛晓光,经营范围为:从事计算机信息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软件开发,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计算机服务(除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市场营销策划,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不得从事社会调查、社会调研、民意调查、民意测验),商务咨询(除经纪),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电子产品、针纺织品、家具、家居用品、化妆品、服装服饰、皮具箱包、玩具、日用百货销售。2、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核查,上海苑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虽于2016年3月3日申请注册“好家长”第19203552号第20类家具商品商标,但截止2016年8月10日商标仍未初审公告。3、通过商务部核查,上海苑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和“好家长”品牌没有进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
裁判日期:05月05日 文书类型:民事判决书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本网追踪:1、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武汉汇丰聚鼎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武汉市硚口区长丰乡长丰村汇丰企业天地第18幢3层3号,而非武汉市硚口区汇丰企业天地18幢丰雍楼三楼,法定代表人和股东:李祥贵,已于2016年7月14日被吊销营业执照,目前属于非法经营。2、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核查,武汉汇丰聚鼎科技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和股东李祥贵没有注册“小苹果”商标。3、通过商务部核查,武汉汇丰聚鼎科技有限公司和“小苹果”品牌没有进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
裁判日期:03月23日 文书类型:民事判决书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本网追踪:1、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武汉汇丰聚鼎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武汉市硚口区长丰乡长丰村汇丰企业天地第18幢3层3号,而非武汉市硚口区汇丰企业天地18幢丰雍楼三楼,法定代表人和股东:李祥贵,已于2016年7月14日被吊销营业执照,目前属于非法经营。2、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核查,武汉汇丰聚鼎科技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和股东李祥贵没有注册“小苹果”商标。3、通过商务部核查,武汉汇丰聚鼎科技有限公司和“小苹果”品牌没有进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
裁判日期:03月20日 文书类型:民事判决书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本网追踪:1、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上海苑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0万元,成立于2015年11月24日,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闵行区联航路1188号10幢1层E(105)3单元,而非上海市闵行区三鲁公路浦江智谷10号楼,法定代表人:薛晓光,股东:郑琦、薛晓光,经营范围为:从事计算机信息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软件开发,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计算机服务(除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市场营销策划,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不得从事社会调查、社会调研、民意调查、民意测验),商务咨询(除经纪),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电子产品、针纺织品、家具、家居用品、化妆品、服装服饰、皮具箱包、玩具、日用百货销售。2、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核查,上海苑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虽于2016年3月3日申请注册“好家长”第19203552号第20类家具商品商标,但截止2016年8月10日商标仍未初审公告。3、通过商务部核查,上海苑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和“好家长”品牌没有进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
裁判日期:11月08日 文书类型:民事裁定书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