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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釜宫韩式烤肉加盟合同一纸空文

中诉网本网追踪 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北京汉釜宫国际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北京市通州区榆西一街1号院3号楼2层202-5,而非北京市通州区金融街园中园商务中心塞纳印象大厦,法定代表人:孙辉,股东:郭旗、郭士明、孙辉,经营范围为:餐饮管理;酒店管理;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调查;技术推广服务;经济贸易咨询;零售工艺品(不含文物)、针纺织品、体育用品(不含弩)、机械设备、电子产品、文具用品;会议及展览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企业策划;文艺创作;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2016年7月5日,我和朋友去了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朝阳路住邦2000大厦2号楼2003室的北京汉釜宫国际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考察汉釜宫韩式烤肉这个项目。一到公司后就先看了汉釜宫韩式烤肉的宣传视频,接着,公司的招商经理韩磊(手机:131420*1422[?])和我们谈了一会儿,然后带我们到公司的实体店参观并用午餐。

下午2点左右,汉釜宫韩式烤肉招商经理韩磊又把我们带到公司的总部北京塞纳印象餐饮集团,参观了总部的办公楼后,他就租金跟店面问题和我们进行了沟通。之前我们已经看好了一个店面,但是迟迟没能谈下来,招商经理韩磊信誓旦旦地保证说他们去绝对可以谈下来,但是要求我们先交订金,我们觉得不靠谱就不愿意交。之后韩磊一直要我们先交订金,还承诺说如果选址不能让我们满意,可以无条件把订金退还给我们。这一切都有录音为证。我们录音里是这么说的:如若甲方未能选到合适的位置让乙方无法开店,双方无法达成共识,本订金无条件退还给乙方。但是写的时候没有写“无法达成共识”这几个字,只是手写加上了两条:1、如果甲方未能选到合适位置让乙方无法开店,双方无法达成合作,本定金无条件退给乙方;2、尾款在乙方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后3日内支付给甲方。于是,我们将20000元订金打到汉釜宫韩式烤肉提供的支付宝账号上。

最后店铺没有谈下来,公司也没有给我们提供合适开店的位置,于是我们要求退还订金。汉釜宫韩式烤肉的回复是立即退款只能退40%,不然就得等他们把这个名额转让出去才能退款。我们当然不能接受他们的处理办法。现在,我决定起诉北京汉釜宫国际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请中诉网(官方网址:www.zsw.org)给予支持。

汉釜宫韩式烤肉政府媒体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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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汉釜宫国际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榆西一街1号院3号楼2层202-5
  • 官网地址:北京市通州区金融街园中园商务中心塞纳印象大厦
  • 考察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路住邦2000大厦2号楼2003室
  • 免费电话:400-007-8339400-656-9158
  • 座机号码:010-5255088856216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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