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维权的成功率,中诉网携手律师正式推出“联合两个或两个以上投诉人,每个人预交两千元诉状代写;联合三个或三个以上投诉人,每个人预交三千元集体起诉”专业法律服务
行业站餐饮 - 服装 - 美容 - 家居 - 建材 - 饰品 - 新兴 - 教育更多 地方站 杭州 - 北京 - 广州 - 武汉 - 郑州 - 深圳 - 上海 - 合肥 - 衢州更多

隆兴盛网店代运营各种办法要钱

中诉网本网追踪 1、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福建福鼎市隆兴盛贸易有限公司前身为福建福鼎市福汇服饰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4月16日,注册地址为福建省宁德市福鼎市中汇广场7栋1301室,法定代表人:郑孝弟,股东:邱津梁、郑孝弟,经营范围为:服装批发;服装零售;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应用软件开发;基础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互联网零售;网上贸易代理。2、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核查,截止2019年10月28日福建福鼎市隆兴盛贸易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郑孝弟,股东邱津梁、郑孝弟没有注册“隆兴盛”商标。3、通过商务部核查,福建福鼎市隆兴盛贸易有限公司和“隆兴盛”品牌没有进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

2019年7月29日,我刚开通淘宝店铺,福建福鼎市隆兴盛贸易有限公司客服人员十三(座机:0593-79*5111[?] 微信:h57*0827[?])通过千牛平台联系我,向我推荐隆兴盛网店代运营。这之后,客服又多次邀请我加盟,但都被我拒绝。之后他又在微信上说加盟隆兴盛网店代运营除了398元的入驻费外无任何其他费用,同时表示在不做亏损销售的情况下配合老师操作,如无销售业绩则返还全部费用,并将约定写入合同中。

7月30日,我向公司汇款398元。隆兴盛网店代运营客服王文忠(座机:0593-79*5111[?] QQ:30031*9648[?])说他是专门负责淘宝营运的专业人员,负责我店铺的运营,开始时并无销售量,半个月我和他联系,对方说需要做活动,会开通一个站外平台将活动产品发布出去,只要先预交第一次活动的备货款即可,同时表示备货款是可以返还的。考虑再三,8月9日我将备货款3328元汇入到对方指定账户。交完备货款后王文忠又说除了备货款外还需要平台费用,我意识到情况不对,就拒绝了再次汇款的要求。见我不交钱,王文忠说如不上交平台费则无法享受政策,同时用我想要发展的心理,又承诺可以以备货款充当平台费用。

后经两个月操作,隆兴盛网店代运营的服务无任何效果,请求中诉网(官方网址:www.zsw.org)帮助我拿回所交的入驻费以及备货款。同时,我把加盟隆兴盛网店代运营的经历发布出来,望广大同胞引以为戒。

隆兴盛网店代运营佐证材料展示

(律所媒体机构人员,点击这里 申请免费入驻 查看大图)

  • 加盟合同未通过
  • 付款凭证共2张
  • 授权牌匾未上传
  • 配送清单未上传
  • 物流底单未上传
  • 宣传材料未上传
  • 考察费用未上传
  • 开店费用未上传
  • 货品照片未上传
  • 总部照片未上传
  • 聊天截图共9张

隆兴盛网店代运营收款账号公布

(公安税务法院人员,点击这里 发送单位公函 查看金额)

  • 开户:中国农业银行,账号:62305215400210*5872[?],户名:郑孝弟
  • 隆兴盛网店代运营媒体部门回复

    (抄送之后如有回复,点击这里 上传完整材料 查看内容)

    @公安部刑侦局 @八闽信访 @福建市场监管 @福建税务 @福建省公安厅刑侦总队 @福建经侦网络警务中心 @福建网警巡查执法 @福建警方 @宁德微门户 @宁德网警巡查执法 @宁德公安 @福鼎警讯 @中国市场监管报 @参考消息 @人民法院报 @法制日报 @人民日报 @福建电视台与法同行 @福建台新闻频道 @东南卫视 @福建日报 @东南早报 @东南快报 @福建法治报 @宁德电视台 @宁德晚报 @法制今报宁德新闻中心 @宁德市场监管


  • @福建法治报回复:点击这里查看回复并按提示执行,否则极有可能导致投诉维权失败
  • @福建台新闻频道回复:点击这里查看回复并按提示执行,否则极有可能导致投诉维权失败
  • @宁德市场监管回复:点击这里查看回复并按提示执行,否则极有可能导致投诉维权失败
  • 福建福鼎市隆兴盛贸易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福建省宁德市福鼎市中汇广场7栋1301室
  • 座机号码:0593-76551117955111
  • 隆兴盛网店代运营投诉人员名单

    (如果您有相同遭遇,点击这里 发布投诉内容 共同维权)

    陈庆淼 先生 福建省三明市 手机号码:1585***6745 查看联系方式参与集体起诉

    刘晓燕 女士 陕西省西安市 手机号码:1522***9423 查看联系方式参与集体起诉

    免责声明:投诉内容系投诉人提交发布,仅代表投诉人观点,不代表中诉网立场。本网追踪根据政府公开信息和用户提供数据自动生成,投诉过程中提交的各类佐证材料均为投诉人上传公示。对上述内容和材料,中诉网不进行实质审查,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各网站、报社、杂志社、电台、电视台引用、摘编、转载或以其他任何方式使用时,必须以资料性等公共免费信息为目的,并且不得对中诉网的内容原意进行曲解和修改,否则中诉网有权拒绝其使用并追究其侵权责任。按照投诉规定,投诉内容一经发布只能由投诉人本人删除,中诉网没有权限删除合法的投诉内容,解决投诉务必同时要求投诉人删除投诉内容。
    我要支持:0顶一下|我要反对:0踩一下 收藏本文纠错内容打印页面

    该公司同一项目的加盟投诉:
    隆兴盛网店代运营不履行承诺服务 1.4583万元
    隆兴盛网店代运营各种办法要钱 0.3726万元

    政府媒体导航 关注我们:

    提建议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