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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鲤日式小吃加盟令我损失惨重

中诉网本网追踪 1、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林锦品牌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蕰北公路1755弄31号4层421室,法定代表人:王矞容,股东:张锐、顾亚萍、王矞容、徐俊、林义生,经营范围为:企业管理,投资管理,实业投资,企业管理咨询,利用自有媒体发布广告,会务服务,企业营销策划,建筑装饰装修建设工程设计与施工,厨房设备租赁(不得从事金融租赁),日用品、皮具、机械设备、酒店设备的销售,餐饮企业管理(不含食品生产经营),食品销售,餐饮服务(限分支机构经营)。2、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核查,林锦品牌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虽于2017年12月12日申请注册“泉鲤”第28034623号第30类调味品商品商标,但截止2018年10月11日商标仍在初审公告。

2017年11月25日,我受林锦品牌管理(上海)有限公司邀请至上海参加他们举办的泉鲤日式小吃招商活动,当时去了几家他们的直营门店考察,并至总部试吃产品(地址在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520号中华门大厦904-906室),对方告知当晚签约就可以以合作方的形式(即全额返点),并有优惠赠送物流的活动。当时参加活动我只是抱着周末无聊去外面看看玩玩的心态,故没有与其签约。事后招商人员宋经理多次打电话向我介绍泉鲤日式小吃项目的好处:特别适合我这类新手,公司会负责从前期的招商选址、设计、装修到运营、宣传、开店支持等,接手即可营业,只要25万元,选址、设计装修、设备、加盟费等全部包含,并一直对我说活动马上就要结束,让我把握好机会,还经常电话邀请我去总部面谈。

12月9日我再次前往他们总部面谈,虽说是周末,但他们专门为我加班,说了种种加盟的优势。在他们的糖衣炮弹下,我稀里糊涂就与其签订了泉鲤日式小吃意向协议,并向其公司法定代表人账户(开户:浙商银行 账号:62230933800001*0499[?] 户名:王矞容)转了5万元意向定金。虽然活动结束了,但是招商人员说还是另外特别申请赠送我0.2万元物料费。交了意向金,但是公司迟迟没有给出合适的铺位选择,我开始有些许焦急。2018年4月,林锦品牌公司招商经理谢瑞士(手机:135247*7180[?] 微信:xie8*0813[?])为我推荐了嘉兴八佰伴购物中心B1层的商铺,由于这个商铺位置距离我家较远,来回不方便,所以我一直没有同意。但谢经理多次想方设法说服我,直接先找商场招商人员和他们洽谈商务合作条件,并告知我好铺不等人,目前帮我选了一个好铺位正好15平米,如果超过15平米需要30万元加盟费,让我抓紧时间确定下来,不然铺位被别人拿走了就很难了。由于自己对这行业不了解,只能选择相信他们这些专业人士。

谢经理告诉我一定要先将剩余20万元尾款打给他们公司,他们给了我们泉鲤日式小吃授权书之后才能和商场签合同。于是我就在4月26日把这笔钱打了过去,在上海市正式签订泉鲤日式小吃合同,合作区域为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5月10日去商场签订合同,发现合同上公司名称并非是嘉兴八佰伴商场,后了解原来是二手房东承包了嘉兴八佰伴商场B1层的一部分经营,而且他们会把大部分都装修好,让我再另付1万元装修费,并且该二手房东营业执照显示成立日期2018年4月28日。刚成立的公司怎么能与其合作呢,这让我很不安,于是又联系了谢经理。但是他告知我这些都问题不大,只要后面经营好就可以了。想着20万元已经给了他们,估计拿回很难,于是只能硬着头皮听他们安排了。租金加管理费1.2万元/月,租金押3付3,装修费1万元,保证金2万元,合计10万余元。签订合同后我方即告知总部商场要求7月15日正式开业。5月21日公司工程人员和设计人员现场测量尺寸,设计人员现场测量后与商场设计人员交涉沟通发现不能随意变动他们的装修方案,即我们不能按照自己的装修方案展示“泉鲤”品牌应有的门店形象。因为想着我们是等于全托给总公司了,所以这一系列的问题都让总部去协商解决。

7月15日开业时间已到,但是很多软装、宣传、设备均未到位。由于商场需要整体达到开业标准方可营业,故商场及我方多次催促,后在7月19日下午4点多收到可操作的设备。开业运营人员胡军(手机:135640*0089[?] 微信:jemer*8023[?])19日上午10点到达,但也只能干等着设备到货。最终商场整体在7月20日开业。我的店在设备物料等不齐全,装修不到位情况下勉强开业,严重影响出餐效率和门店形象。之后我多次催促让总部派人前来整改,但进程缓慢,渐渐的我失去了对该公司的信任和期待。7月30日我发起正式邮件通知其我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合法权益,第二天公司总经理吴淼骎(微信:an*ywmq[?])派人前来门店考察,并对我们进行了安抚,承诺后面的一系列问题都会加快进度处理好。我又开始对这家公司重拾一点信心。后面因为选址的问题,我所处铺位较为偏僻,加之这个商场承包商整体布局等问题,导致商场一直没有人流,每天亏损严重。9月12日我只总部告知目前现状,亏损严重,申请闭店,沟通后续合作方案。我提供了两套方案给公司,一种是终止合同返钱,另一种继续经营方案,要求公司在9月14日答复。但公司总经理迟迟不给答复,每天追问告知在协商,却一直没有消息。

由于他们的态度,我对该公司没有任何信心了,9月30日我又来到了上海总部,直接告知他们我没有意向继续合作,并要求谈判赔偿事宜。我前期投入25万元,按营业天数对设备等进行折旧,营业期间订货1.56万元,加之货物库存退还,在商场的投资及营业亏损就不和他们追究了,合情合理计算下来让其赔偿23万元。没想到公司总经理又说这个直接终止事宜要和财务沟通,于是又找来他们的财务经理王建萍(手机:135640*6972[?] 微信:135640*6972[?] wxid_cslriyqmx*oa21[?])与我沟通此事。王经理说需要给他们时间,让我一定要相信她,给她两天时间一定会给我一个满意的答复。在她的软磨硬泡下,我再次答应了她。10月2日晚王经理打电话告知仅能赔偿我1万元,我万念俱灰,觉得根本就没有与这家公司多沟通的必要了,所以就来到中诉网(官方网址:www.zsw.org)寻求法律支援,希望贵网能够助我维权成功。

泉鲤日式小吃收款账号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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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开户:中国建设银行,账号:310019759100500*2785[?],户名:林锦品牌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 开户:浙商银行,账号:62230933800001*0499[?],户名:王矞容
  • 泉鲤日式小吃政府媒体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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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林锦品牌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蕰北公路1755弄31号4层421室
  • 合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520号中华门大厦904-906室
  • 座机号码:021-64688798
  • 泉鲤日式小吃投诉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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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秦 女士 浙江省嘉兴市 手机号码:1876***3529 查看联系方式参与集体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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